少女台灣被殺男友涉盜竊再提訊 案件押後控方或研控謀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7/05 11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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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陳同佳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及兩項盜竊罪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歲少女潘曉穎今年2月與19歲陳姓男友,前往台灣度情人節期間遭殺害及棄屍,其19歲男友陳同佳早前於本港被捕,控以一項處理贓物罪及兩項盜竊罪, 案件今日再提堂,控方新增一項盜竊罪,指他今年2月21日偷取屬於匯豐銀行的200元,控方又申請案押後6周,以便進一步調查。

裁判官則指被告已遭還押數月,質疑控方仍未能決定是否就謀殺罪提控。控方則表示剛於本月2日,收到台灣方面有關潘曉穎的驗屍報告及有關她被殺的新資料,但仍需時諮詢法律意見等,以考慮會否新增謀殺或其他控罪,案件最終押後8月16日再訊。

辯方表示不反對押後,及沒有保釋申請,但案件已先後3次押後,希望是次為最後一次押後,並指控方理應更早完成調查等。

身材矮小的被告陳同佳於犯人欄內表現冷靜,報稱為學生的被告原被控兩項盜竊及一項處理贓物罪,盜竊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,從鑽石山荷李活廣場1樓恆生銀行自動提款機中,先後提取屬於死者的1萬元及8,500元。

控方今修訂相關控罪為,被告於今年2月19日至20日期間,偷取屬於匯豐銀行的10,500元及8,500元。而處理贓物罪的日期則修訂於今年2月17日至3月13日,明知死者的匯豐銀行自動提款卡、Casio相機、iPhone 6及2萬元台幣屬贓物,即屬於死者的財產,仍不誠實地收受上述財物。